2011台灣單車節〜環蘭陽百K挑戰賽系列活動〜

檜木之鄉蘭陽百K自行車挑戰賽
宗旨:
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政策,倡導自行車活動,發揮體力、耐力、毅力及自我超越,藉以推展節能減碳、培養環保觀念、共同維護及改善生活環境。
藉由自行車休閒運動,將宜蘭自然景觀之美、推廣給全國民眾,了解宜蘭地方民情及好山好水,並期盼借本次活動將蘭陽溪沿途天然美景、戶外旅遊景點,引領國民親近宜蘭的山水美景,共同保護大自然環境。
指導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共同承辦:宜蘭縣羅東鎮體育會單車委員會、宜蘭縣蘭陽單車

休閒健身會
協辦單位:宜蘭縣羅東鎮體育會
技術技援:捷安特公司
報名期間及費用:
活動日期: 2011年10月23日 (日) 05:30~15:00
報名期間: 2011年09月04日 (日) ~ 2011年09月26日 (一)
報名費用: NT$500
會場地點: 宜蘭縣政府
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協辦單位: 宜蘭縣羅東鎮體育會單車委員會 宜蘭縣蘭陽單車

休閒健身會 宜蘭縣羅東鎮體育會
報名期間及費用:
(一)、即日起至於9月25日止,每人報名費新台幣500元(費用

包括、晶片計時系統、保險、活動紀念品T桖1件、完賽

證書一紙、完賽獎牌一面、飲水補給、午餐【風味餐、

(冷)熱湯飲】),請至網站線上報名:
http://www.wesport.tw/index.php?L=1&PP=8&PS=1&T=1314839165&AID=11090109052902052,並使

用WEB-ATM,7-11 ibon,全家famiport付款完成,方為完成

報名手續,2011年10月22日下午14:00至17:00,可先至宜

蘭縣府活動會場,領取晶片及報到物品。
(二)、未填寫選手參賽志願書者,視同未完成報名不予參賽。

請詳閱以下選手參賽志願書內容:凡網路線上報名者均視同同

意並願意遵守
-選手參賽志願書-
<本人保證自身身心健康,志願參加比賽,並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競賽規程及主辦單位於賽前所公告之比賽相關資訊,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大會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事項,對於選手在競賽中需自行負擔的危險性及責任已有一定的認知與了解,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願負全責,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本人並同意活動畫面提供大會無償使用。>
比賽分組:
不分公路、登山車、摺疊車等車種。
(一)、男子組:(M)
(二)、女子組:(W)
獎勵辦法:
本活動採自我挑戰性質,非正式比賽,按男女分組不分車種。
(一)、總名次取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牌及rabobank紀念衫一

件。
(二)、團體成績計算方式:以該隊隊員每完賽積分為1分,總合

計排名第一名至第六名分別頒贈同等價位(依名次

15,000、12,000、10,000、8,000、6,000、4,000元)品

項之獎品及獎杯1座。
活動日期:
2011年10月23日(星期日)
05:30至06:30報到、領取資料
06:30檢錄、競賽說明
07:00鳴槍出發
報到地點:
宜蘭縣政府
頒獎時間及地點:
下午14:00宜蘭縣政府。
活動路線:
宜蘭縣政府(起點)→中山路→縣民大道→高速公路下道路→南津路→溪州路→長堤路→台七線→
台七甲線→家源橋→土場(折返點約50k)→家源橋→台七甲線→台七線→牛鬥→台七丙→長埤湖→天送埤→三星→
大埔派出所→草湖玉尊宮→進偉路→鼻仔頭橋→圓環→沿蘭陽溪右岸→鼻仔頭堤防道路→西二路→河濱路→
五結堤防道路→錦草路→台二線(濱海公路)→噶瑪蘭橋→貓里霧罕橋→沿蘭陽溪左岸→新南路→南津路→凱旋路→宜蘭縣政府(終點),全程約110公里)。
補給點:
宜蘭縣政府備茶水及餐點,全程中途設有補給站二處。
(一)、土場補給站:提供飲水、小麵包、香蕉(去程約50k,上午10時30分關站)。
(二)、草湖玉尊宮:提供飲水、小麵包、香蕉。
晶片計時注意事項:
夾帶他人晶片為犯規作弊行為,同時也嚴重干擾終點成績作業,若有發生夾帶晶片情事,除取消夾帶晶片者及被夾帶晶片者之成績外,並扣除該隊團體積分3分。
參加人員須知:
(一)、參加挑戰賽選手一律戴安全帽、著自行車服裝(未戴安全帽者不得參賽)大會統一投保一百萬公共意外責任險及每人五萬元傷害醫療平安險,如需更高之保額,請自行投保。
(二)、本活動為自我挑戰性質,依國際慣例故無交通管制,競賽沿線隨主集團實施單向動態交通管制,請參加者遵守工作人員指揮,並確遵守交通規則,嚴禁參賽者跨越雙黃線騎乘,如發生意外由選手自行負責!
(三)、活動行進時有前導車引導,選手不得任意超越。
(四)、活動當天上午5:30至6:30假宜蘭縣政府,辦理報到並領取號碼貼紙等資料。
(五)、未克參加領獎者可請人代領;賽後將不另行補發獎項。
(六)、賽事將嚴格執行—沒有參賽標示者,不得混雜於競賽車隊中以維護安全。
(七)、身體狀況如高血壓、心血管疾病、心臟病、糖尿病、癲癇症、氣喘等,有上列疾病者不適合參加本賽事活動。
(八)、賽事過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馬上到路邊休息,切勿超出個人身體負荷來競賽。
(九)、報名繳費後不克參加活動者,恕不退費。報名手續不全者以退件處理,逾時者本會恕不負責。
(十)、大會投保公共意外險,自負額2,500元(如意外就醫者,請務必索取正本診斷書及收據)
備註:
(一)、有關競賽所發生問題,賽後20分鐘內以書面資料連同保證金1000元,請向大會審判委員提出申訴,並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二)、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
(三)、參加選手已保證自身身心健康,志願參加比賽,並已詳細閱讀過本活動之競賽規程及主辦單位於賽前所公告之比賽相關資訊,且同意亦保證遵守大會於競賽規程中所約定事項,對於選手在競賽中需自行負擔的危險性及責任已有一定的認知與了解,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自身願負全責,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並同意活動畫面提供大會無償使用

 

2011台灣單車節〜環蘭陽檜木之鄉百K自行車挑戰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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